在十分不讲武德的出手将这条野狗给偷袭了后。
张宸也并没有浪费。
立马便就将之想办法的给分解成了这么一块一块,并在一根根木棍上将之穿了起来。
说是一串一串,但其实也没有多少。
毕竟这年头,在这整个大楚境内,就连能够吃得饱饭的黎民百姓也都没有多少。
再加上各地时不时的天灾人祸施虐。
能够不被饿死,就已是万幸。
何况,是这么条野狗呢?!
算上骨头和肉,张宸估计,这条野狗全身上下最多不过也就才只有这么二十来斤。
二十来斤的骨头和肉如果省着点的话,倒也足以能够维持的了,他这具身体一段时间之中的消耗了。
但是,他为什么要去省呢?
只要实力足够。
对于张宸来说,也是根本不可能会缺少的了这种资粮的。
所以,对于他自己现在来说的首要目标,也就是要尽快将他自己的实力给恢复回来!
而不是想着什么节省!!
那是穷人也才会去想的事情!
这个世界也就是这么不公平的。
哪怕就算大部分人都再怎么吃不饱饭,忍饥挨饿,但是,对于一少部分人而言,却也永远都不会为此而去发愁。
这或许便也就是,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
待将这条野狗给处理完了之后。
张宸突然发现了一件很尴尬的事情。
那便就是他不但没锅能够将之烹煮,甚至连火好像也都没有。
火这玩意儿虽然看起来很是普通,但很显然,却也不是他这么一个乞丐能够随时保留。
身为一个乞丐。
平日里面连顿饱饭和口热饭,也都很难能够吃到,火这种东西,更也未免显得太过奢侈了些。
就算是在这整个临北城中的绝大多数的黎民百姓也都不敢过多浪费,何况只是他这么一个乞丐?
就更不可能会有这种条件了。
当然。
珍贵归珍贵,奢侈归奢侈。
但以他现在的这种身家而言,倒也不是生不起来这么一两次火,只是可能需要将他身后面的这间破茅草屋,给全部拆掉这么一部分才行!!
至于生火的火种?
这就更是简单了!
毕竟可不要忘了他现在的身份。
乞丐啊!
以他堂堂乞丐的身份以及职业。
要说饭菜和钱财什么的,在这临北城中,他或许很难能够要到。
但如果仅仅只是拿来生火的火种的话,却十分容易和简单。
在这临北城哪怕只是随随便便多找几户人家讨要,应该也就不难能够让他顺利乞讨的来。
只是。
张宸思虑再三,望着自己面前的这条野狗和破茅草屋,最终却也还是没有这么去做!!
而他之所以没有这么去做。
倒也并不是因为,他觉得做个乞丐很是丢人。
前去乞讨,更是丢人之中的丢人!
这又有什么可丢人的呢?!
正所谓出身寒微并非屈辱,能屈能伸方为丈夫。
要知道在他上一世才刚刚穿越来到此界之中之时。
为了能够活着。
什么样的事情,他没有干过?!
偷鸡摸狗,给人跪地求饶,那简直都才不过只是家常便饭之中的家常便饭。
更严重一些的。
为了能够活着,毫无尊严的活着。
在行将饿死之时,他不但将自己卖身于了这临北城中的大户林家为奴。
甚至差一点点,他还真就出卖自己的色相,卖了沟子。
只是可惜啊。
终究还是主仆有别。
现实也不是故事,小说。
身为一个下人一个家仆,堂堂林家小姐,也又岂是他能够染指的了?
简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痴心妄想,白日做梦!!
那一日,被打了个半死之后的张宸,也才终于舍弃掉了他身为穿越者最后的尊严,彻彻底底的融入进来了此界之中。
但就算如此,他其实也并不埋怨林家小姐。
因为若不是其,他或许永远也不可能会有机会能够接触的到武学,更不可能后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的成为了此界之中权倾天下的雍王。
所以,就算他后来真的成为了王。
但却也并没有再去打扰,早就已经嫁为人妻了的林家小姐。
甚至就连临北城中的这个林家,他也都很大度的并没有追究。
当然。
就算他根本没有追究。
但是,在这临北城中早就已经传承下来了何止百年的林家,却也还是在短短的时间之内,便就彻底衰败了下来……
重生回来之后的张宸,站在这临北城中,上一世时曾经所经历过的许多的这种记忆,也全都于此时涌入到了他自己的脑海之中。
直到许久之后,他也才回过神来。
摇了摇头。
将自己内心之中所浮现出来的乱七八糟的这些各种杂念,全部都给一一佛去。
毕竟。
他上一世时曾经所经历过的这么多的这种事情,此刻,在这一世之中,可还全都没有来得及发生啊。
只要他想的话。
也全部都能够将之改变的了!!
而既然不是嫌弃丢人。
张宸也又为什么不去于这临北城中讨要火种呢?!
那当然是因为以他现在的这种身份,区区一个乞丐,就像是上面所说的一样,根本用不起火。
一般也不可能会去找人讨要火种来自己生火。
所以,他一个乞丐,想要生火干什么?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