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秋佳节,各宫各所、皇室贵戚,甚至权臣富贾之家,都要写诗应景啊。孤竹城的民风,莫说钟鸣鼎食之家,纵是稍微有点底蕴的家族,中秋家宴上,也都是要赛诗的。咱东宫之人,有皇太子在前面打头阵,更得积极参与本次活动,你说跟你有没有关系?!”
“啊?原来是这样啊。”
“你别不当回儿事啊,这可是一条得到皇太子青睐的好路子。这事情可大可小,但是一个弄不好,便叫你在皇太子心中好感全无,一落千丈!好好写一首拿得出手的哦!”
“哎,不就是写诗吗?!”
重桐心里并不觉得作诗有何难,毕竟自己曾是金融专业名校毕业,只要别叫她写押韵合辙的诗就行。
不过,对于泰初上清境所倡导的必须合乎一定格式的诗风,她确实不喜欢,每次做起此等格律诗来,便觉头疼不已。
“姑姑,您看我失忆了,什么都记不太清楚了,咱孤竹国作诗要求押韵吗?对字数和平仄有要求吗?”
“不要求!咱孤竹国在千古一帝孤竹帝的治下,兼容并包,海纳百川,早就不讲究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了!只要写出的诗意境好,感染力强,流畅自如,朗朗上口,谁管你写多少字,押什么韵呢。”
“如此便太好了,姑姑。我能写诗,姑姑放心吧。我一定会进入前三甲的,叫皇太子殿下看见我的诗才。”
“东宫的娘娘们都是系出名门,从小诗书熏陶下长大的,你跟她们没法比,想都不要想了。可在东宫的丫鬟们这一层级里,你至少得进入前三甲吧,否则,你凭什么入得了皇太子的眼!”
重桐觉得贾姑姑说的一番话,在情在理,以色诱人的野路子,终不能长久,还是得靠真才实学才行。
“姑姑且把心放肚子里吧,重桐定要在丫鬟里一举夺魁,至少得把绿绮那死丫头比下去吧。重桐这就去写,但是,姑姑你知道的,写诗是需要灵感和触发的,所以,我要和姑姑告几天假,去野外采风,以增进创作。”
“好,没问题!你尽管去,写好了再回来就行。这边买药煎药送药的差事,你和莺儿交接一下就行,我会吩咐她去替你都办好了,要是她敢办砸了,我就拿鞭子抽她。”
重桐顿时想起来,上次贾姑姑拿藤条将她抽醒之事了。
哎,贾姑姑什么都好,就是太暴力了,动不动喜欢打女孩子,还喜欢乱摸女孩子的手。
找机会,一定要劝劝她才是。
“谢姑姑!”
……
灵妖族,摘星台。
自从信南山异象以来,灵妖族在天下布满各路暗探,全力寻找出世的灵尊,但始终毫无头绪。
灵妖族族长龙净天脸色不悦之极,“丕丕呢?!”
“启禀族长,属下不知。早上少主还在书房读《灵妖始祖经》呢,派出去寻找灵尊的探子呈上来的密报,族长交代少主仔细研究,少主也看得分外仔细。后来……”
“说下去!”
“后来,少主命我等将领在门外侯着,再后来……”
“你倒是说啊!”
“再后来,我等被一阵迷烟熏倒,醒来时少主已经不知去向了。”
“这小兔崽子肯定又到人间去浪了,这个不务正业的败家子。这都什么时候了,关键时刻掉链子!等他回来,看我不折了他的腿!”
“启禀族长,属下们想,少主也许领悟到了什么线索,去寻找灵尊了。”
“是啊,是啊,少主虽不拘小节,但天资聪颖,说不定他可以找到灵尊。”
“你们就别替他遮掩了!他一事无成,空长着一副好皮囊,能找到什么线索?!就算真有什么线索,犯得着偷偷摸摸去找吗?”
龙净天火大之极,“我今早上,刚跟他说了指腹为婚的事情,他就溜了。这小子不老老实实地待着,竟敢逃婚,长本事了哎。本来寻找灵尊的事情,至今毫无进展,现在倒好,除了找灵尊,还得去找这个混小子。”
“指腹为婚?”
“少主已有婚约?”
众将闻所未闻,惊掉下巴。
“以前没有听族长提过一句啊。”
“少主和九尾狐族的长公主青梅竹马,难道是和她?”
“少主和九尾狐族联姻,定可增强我灵妖族势力。”
“不要八卦!”
“婚姻大事,自来都是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。”
“少主到底和哪家千金定了婚啊?”
……
众将你一言我一语,炸开了锅一般。
只听龙净天尊口一张,哀怨地抛出一句话来,众将个个如五雷轰顶、晴天霹雳。
“就龙丕这一副不成熟、没担当的样子,叫本尊我怎么放心地把他许配给灵尊啊!”
寂静!
十分地寂静!
整个大殿听不到一点声音,仿佛所有人都震惊到忘记了喘气。
随后,只有一句轻声的叹息声,在大殿上空飘荡着,经久不散。
“哎……实在是委屈了灵尊了。”
随即众将看到族长的眼眶微红,似是龙净天想到了什么而难以自抑。
一滴泪终于顺着他棱角分明脸颊躺下来,他竟忘了去擦拭。
龙净天陷入沉思,脑海中浮现出圣天妹妹的那句话。
虽这句话过去了万年,但是,龙净天终生终世、来生来世都不敢忘记。
这句话,本该写在灵妖族史书上最重要的一页,却随风而去,无人敢提、无人再提、亦无人愿提。
这句话,欲改天换地、却被天地泯灭。
“净天哥,圣天愿我的后代与你的后代世代为姻,上清神族与灵妖族永世为好。”
……
孤竹城。
溜出东宫,重桐终于解脱了,呼吸都自由多了,顿觉畅快无比。
她穿行于孤竹城的市井之间,忽见市集中间,人山人海,男女老少,排着绵延千米的长队,转了好几个弯,便也围了上去凑热闹。
“《半壶诗集》,《半壶诗集》!”
啥?!《半壶诗集》?
孤竹煜的半壶诗集正在被沿街叫卖。
“最新版本的《半壶诗集》,截止目前,最新最全的收录!限量发行,本次版本,总共发行十万册!抢完为止!”
此本诗集在整个孤竹国流传甚广,已经被翻印了无数次,孤竹煜也因此赚足了润笔费。
“我要!我要!”无数俊男绿女抢破了头地购买。
满满十个马车的《半壶诗集》,刚印出来,墨还没干透呢!就被抢购一空!
那场面,简直太火爆了!
“抢到了吗?”
“抢到了!”
“我也抢到了!我赶了三千里路,鞋都磨破了好几双,就是为了抢到皇太子新版的这本《半壶诗集》啊。”
“我已经收藏了十本了。一直没舍得出手。要知道,拿到二手市场上去,价格何止翻十倍。”
“留着吧,还会不断升值的。等皇太子荣登大宝以后,保守估计,能翻百倍。”
“这版不错啊,扉页上,还印着皇太子的画像,还有亲笔签名呢,真真赚到了。”
“真的来!这次真是值了。这版看来能翻一万倍,不枉我等通宵排队。”
《半壶诗集》,《半壶诗集》,这玩意儿俨然都成金融产品了,还能升值。
原先自己在神仙顾养伤时住的那间客房里正好有一本《半壶诗集》,没想到孤竹煜的诗集这么紧俏,早知道,当时走的时候顺手拿着就好了。
如此说来,《半壶诗集》,她需得抢一本才是,拿回去好好研读,深学细悟,一定会在诗文上叫孤竹煜心生欣赏。
十万册新出炉的《半壶诗集》,瞬间被抢购一空,抢到的人心花怒放,没抢到的人铩羽而归,整个人群一哄而散。
重桐终于可以凑上前去了。
“老板!给我来一本《半壶诗集》。”
“老板!给我也来一本《半壶诗集》。”
重桐转头一瞧,赫然瞧到一个生得异常秀丽的青年,也在问老板要《半壶诗集》。
那青年太过秀丽,以致于任何人见到他的第一眼,都不会注意到他别的特点,他见了重桐的脸,眼中有一丝惊讶,还有一层浅浅的惊喜。
“没有了!没见到这十驾马车全空了吗?”
那老板数着刚刚用十万本《半壶诗集》换来的银子,爱理不理地。
“呵呵,好几万人在这里通宵排队,等了一个晚上都不一定能抢到。你们两个半路上杀出来的,竟也妄想买到皇太子的《半壶诗集》吗?你们真的爱诗吗?你们真的爱皇太子殿下写的诗吗?”
“不爱!”重桐和那秀丽的青年异口同声地回答。
两人为了这份默契,不禁相互对视了一眼,相视而笑。
“去去去!你们这是亵渎,懂吗?”
那老板手里拿着一本《半壶诗集》一本正经地讲道:“《半壶诗集》是精神食粮,无论是床上、马上,还是厕上,都要时时品读,提升精神站位,懂吗?如此亵渎《半壶诗集》的人,竟然还想拥有?你们不过是为了几个臭钱,想拿到二手市场上去赚差价。我告诉你,我最看不起的,就是二道贩子!”
“老板!你不是说《半壶诗集》卖光了吗?那你手上这本是什么?”重桐问道。
“这,这,这是我留给自己的,我给我自己留了最后一本。你想干什么?”那老板把《半壶诗集》紧紧抱在怀中,怕被重桐和那秀丽的青年抢了去。
“我出黄金万两,买你手里这本《半壶诗集》。”重桐慢悠悠地说。
“真的?”
那老板弃了手里的银子,瞪大了眼睛,显然已经被重桐的钱给拿下了。
“我,我像是为了几个臭钱出卖灵魂的人吗?这一本《半壶诗集》,可是我的唯一珍藏。罢了,今天就叫你们看看我的决心。”
那老板开始脱掉上衣。
“啊?你要干什么?!”重桐赶紧捂上眼睛。
“我今天叫你们看看什么叫终极铁杆粉丝,什么叫爱诗!”
那老板露出的前胸后背胳膊上,竟刺了五十首皇太子的诗,密密麻麻,还有配图。
街市上的人瞬间聚拢过来围观,大家啧啧称奇。
“老板,你这就是一座移动的博物馆啊。在下佩服!佩服!”
重桐随手从袖中变出一张黄金十万两的银票,在那老板眼前晃了两下子。
“黄金十万两!老板,你看看,是不是真的?一手交钱,一手给书。”
“我这里有最新版的《半壶诗集》,我卖给你!”
“买我的吧!反正都是一样的书!”
围观人群中不少人拿着书大声叫喊,还有刚得到消息的正往这边赶。
“怎么样,老板?我是一个讲诚信的人。我之前和你有言在先,所以我只买你手里这一本,别人的我不买。但是如果你执意不卖给我的话,要知道除了这一本,还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本在等着我呢!这笔买卖你到底是做还是不做?”
还没等那老板颤巍巍地把自己珍藏的《半壶诗集》,交到重桐手里,“我出黄金二十万两,买老板你手里这本《半壶诗集》。”那秀丽的青年突然说。
重桐转过头去,看了一眼那秀丽的青年,见他面不变色心不跳。
难道他也会点石成金,还是家里有金矿啊?
这就有点麻烦了啊。
“我出黄金三十万两!”重桐对着那青年叫板。
“我出黄金五十万两!”那青年嘴角上扬,竟带着一丝魅惑。
那老板左看看重桐,右看看那青年。
他已经被黄金五十万两砸晕了,不知所措。
重桐眼见这情形,这青年家里定是有矿的,整体实力与自己不相上下。
如此争下去断不是办法,对双方均无益处,白白浪费了时间,还凭白地给孤竹煜的诗集拉抬了市场价格,白白便宜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