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伪君子 第429章 不公不母

作者:南墙的那头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4-04-10 06:0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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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若再一细想,实在是靠谱得紧啊!

这一届的考官都是博硕鸿儒,乃是皇帝特旨简拔,做人要学会感恩。

当然,大家都是鸿儒,是要脸的,不能过于直白。

所以这个马屁须得相当含蓄且水准极高,一般人不可能想得到。

好一个文绉绉,精致无比的马屁!

这就好办了,尽量往皇上脸上贴金,一准妥妥高分。

当然,如此拐弯抹角的精致马屁,能理解其中深意的考生自然是少之又少。

别的考生是没可能想到这一层的。

而且鸡这种生物,平时大家见是见得多了,还真没人认真研究过。

大家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读书人,怎么可能与鸡打交道呢?

这是泥腿子,村夫愚妇干的活好不好。

于是各种种样脑回路清奇的作品纷纷出台。

其中一考生便写道:

“其为黑鸡耶?其为白鸡耶?其为不黑不白之鸡耶?”

如此奇文,改卷房考官只能批曰:芦花鸡!

当然,这奇文下文更奇:

“其为公鸡耶?其为母鸡耶?其为不公不母之鸡耶?”

房官欲哭无泪,只好再批:阉鸡!

据说后来这位房考官还以此卷作打油诗一首,传为笑谈:

人生主考过一场,见识多是好文章。

黑白芦花哥错了,母为阴来父为阳。

第四道策论题目:割不正不食。

这是论语里的话,不过不必用八股文写作,改为策论。

这就回归到常态了,坐而论道才是大家的最爱。

于是大家一扫刚才的颓废迷茫,奋笔疾书,洋洋洒洒,指点江山,一泻汪洋,好不痛快!

甚至有些人写完好竟有意犹未尽的感觉。

便连方唐镜也有这种感觉,写完之后总觉得不过瘾。

这篇文章方唐镜也没写出什么新意,整体来看也是一篇随大流的文章,中上而已。

但是方唐镜并不在意,最重要的头场拿下了,这一场只算是添头,成固欣然,败亦无妨。

因而方唐镜此时的心态非常放松,既然说到吃食,便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秀娘准备的食物。

想到这里,不由食指大动,索性拿出食盒开始加热。

食盒一打开,一股浓郁的异香扑鼻而来,方唐镜情不自禁吞咽了一口唾液。

盒里是一整盒的红烧狮子头,这道菜,乃是后世国宴里必不可少的名吃,据说不少外宾连自己的舌头都曾经吞掉,可见其鲜美实是难以拒绝。

而秀娘精心烹制的红烧狮子头相当正宗,外焦里嫩,肉质鲜美这些都不必说了,单单是加热后那股弥散在空气里的香味,就令人方唐镜听到了四周号棚里传来狂咽口水的声音。

食盒里还有一个小碟,乃是用香油炒过的茱萸和香菜,葱白,白芝麻,老姜,碎花生米等混合而成的蘸料,更是瞬间有了一种画龙点睛的妙用。

一个个红烧狮子头慢慢嚼碎下肚,简直就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享受……

意犹未尽地将最后一粒红烧狮子头咽进肚里,方唐镜舔了舔嘴唇,感慨不已:

孔夫子他老人家当年不知吃的是什么肉?

于是大笔一挥,方大秀才在文章的末尾添上一句:

“噫!予生也晚。未能与夫子同时,一食其所剩之零头碎角之肉,岂不惜哉?”

后来考官阅卷时,看文章甚平淡,便一目十行略过,然看到结尾数句,不禁大笑,便提笔划了一个大大的圈。

第五道策论题目:太公孙子将才孰优。

太公,即姜子牙,“太公钓鱼,愿者上钩”,辅佐武王伐纣,一代政治、兵法大家。

孙子,即孙武,其所作《孙子兵法》奉为兵家圣典。

这道题看起来简单,实则也是难倒了不少人。

不为别的,说起来恐怕大家都不敢相信,不少人连太公和孙子是谁都不知道。

大明书生有许多读死书的,一辈子便只在四书五经,朱子集注里打转,知识面相当狭窄。

一方面朝廷科考规定只考这些,因而主要精力便只能放在四书五经上。

另一方面竟争压力山大,每天只专注专科犹嫌时间不够,就算有闲暇,也多是读前时文集,尽力参加文会,那里有闲心读一些杂书。

而且由于教育资源长期垄断在士绅手中,寒门子弟博览群书的机会是少之又少。

就拿方唐镜来说,原先的家境也是窘迫,根本没机会接触太多的书籍。

结果,有人写道:

“太公者,老子之老子也,久历戎军,可以登坛拜将;

孙子者,儿子之儿子也,人犹乳臭,安能冲锋陷阵。”

如此佳作,房考官只能批了两句唐诗:

“两个黄鹂鸣翠柳,一行白鹭上青天。”

偏偏开榜后那落榜的考生查卷,看到自己的评语,这可“诗圣”杜甫的诗句,不禁暗自不服,为何自己才情堪比李杜,居然落榜。

有友人看后友情提示:两个黄鹂鸣翠柳,指不知所云;一行白鹭上青天,指不知所往也。

此子羞愧掩面而退。

其实,这篇文章,方唐镜也写不甚好,两人的军事才能也不好比高下。

毕竟姜子牙他老人家的事迹除了《封神榜》里的威风赫赫,史书里就见过什么具体事迹。

但人家灭了强大的商朝,成了圣人之名,也是不争的事实。

孙子他老人家的兵法是实打实的高,一生战功赫赫,助弱小的吴国灭了强大的楚国,登上霸主之位。

事后又能全身而退,情商智商政治智慧同样高得出奇,当得起兵家圣人这个名头。

但要说他胜过了姜太公却又未必。

这就是强要张飞战秦琼,根本没法比。

好吧,文人都是这尿性,非要在沙漠里建一座桥,方唐镜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。

当然,方向还是有的。

方唐镜提笔写下:

“夫佳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圣人不得已而用之。

故圣人之用武,非已之愿,实为忘身家而抱国情也……”

方唐镜耍了一个滑头,全篇只说上兵伐谋,攻心为上,战争什么的能不打还是不要打的好,否则受苦的还是百姓云云。

这就相当投这些老学究的所好了,方唐镜看过这些人的文集,知道大都是谦和平淡的老学者,打打杀杀什么的非其所好也。

最后,方唐镜总结道:

“战争乃政治之延续也,若德政未修,小民未惠,蛮夷不朝也;故江山之固,在德不在险,若众正盈朝,国强民富,万国羡我中华,自然来朝,又何必征焉?”

其实,这相当昧心,却不得不这样写。

方唐镜难道会蠢到告诉这些老古董们:

诸洋蛮夷,畏威而不怀德,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耳!

非将之痛殴到生活不能自理不足以服之也!

有些事情,可以做,却不可以说的。

……

第三日午时。

江南贡院的大门,嘎吱嘎吱地打开,声声击在了街口翘首以望的人们心头。

一位穿着貂绒外套的少年,迈着轻快的脚步从大门里走了出来,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。

“公子,公子……”一位娇俏的少女扑了上去。

身为女子的矜持呢?

一把没扯住秀娘,汪芷恨恨跺脚,怒道:

“花痴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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